春节将至,为体现对残疾职工的关心与关爱,学校购买了部分春节慰问品,请有关单位按时领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发放范围
截至2016年3月1日,学校所有在职残疾(以残疾证为准)职工(包括非事业编制人员)。
二、 领取办法
已在人事部登记的人员,由所在单位集中领取。
已办理了残疾证,没在人事部登记的,先持证到人事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登记,然后领取。
符合办理残疾证条件,没有办理残疾证的,请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残联办理。
三、发放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年1月22日上午10:30——11:30
地点: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一楼大厅
联系人:冯宇 电话:62058
人事部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