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针对目前推免工作中各学院提出的问题,经研究通知如下:
1.对于按照综合排名和单列计划均可以推免的员工,必须先按照综合排名推荐。因涉及专家评审、学校审核,对于各学院单列计划无法保证全部获得推免资格。
2.对于创新类单列计划中的“学院创新类推免”、“符合学校认定的全国性科技学术竞赛获国家三等奖一项或省级最高奖2项及以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参加学校认定的全国性科技学术竞赛获得两项国家一等奖以上”三类情况,经学院研究可给予推免名额的,占用各学院统分计划。
特此通知。
本科生院
2018年9月11日